企业公告

后所煤矿去产能专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23日浏览:

 

根据《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安置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后所煤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安置方案》文件规定,专项奖补资金使用严格按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执行。

(一)专项资金收款情况

2016年11月18日-2017年01月11日共收专项资金三批次总计234,020,000.00元,其中:中央资金129,510,000.00元,省级资金104,510,000.00元。收款情况为:

1.2016年11月18日收煤化拨付专项资金:100,000,000.00元。

2.2016年12月13日收煤化拨付专项资金:75,000,000.00元。

3.2017年1月11日收煤化拨付专项资金:59,020,000.00元。

(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中央奖补资金使用129,510,000.00元。

(1)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调出、内部退养、退休等人员2016年7月-10月30日期间的工资:22,777,402.27元。

(2)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50,883,979.34元。

(3)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856,815.00元。

(4)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调出、内部退养、退休等人员补缴2015年7月-2016年10月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金:35,853,419.32元。

(5)支付补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调出、内部退养、退休等人员2014年7月-2015年1月工伤生育保险金:2,894,693.30元。

(6)支付内部退养人员2016年11月-2017年01月生活费:1,243,690.77元。

2.省级奖补资金使用104,519,060.16元。

(1)支付内部退养、再就业中心、退休、调出、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和转岗分流人员2016年7月-10月30日拖欠工资:29,537,449.67元。

(2)支付内部退养、再就业中心、退休、调出、协议保留劳动关系、转岗分流等人员2016年10月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17,549,920.42元。

(3)支付内部退养和再就业中心人员2016年11-2017年01月基本生活费:1,989,863.23元。

(4)支付补缴再就业中心、保留劳动关系、转岗分流等人员补缴2015年7月-2016年10月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金:51,278,369.97元。

(5)支付再就业中心、保留劳动关系、转岗分流等人员补缴2014年7月-2015年1月工伤生育保险金:3,956,218.43元。

(6)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7,640.66元。

(7)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99,597.78元。

2017年2月15日,中央奖补资金、省级奖补资金共使用:234,020,0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购买支票):130.00元,收到银行利息:9,190.16元。

(三)专项资金结余情况

2017年2月15日奖补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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