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报道

做好政策宣讲员 促进医改全面落地实施—— 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展《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宣传活动

来源: 本站原创时间:2024年10月23日浏览:

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明确的重要任务。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将于2024年11月起施行。

为落实富源县医保局“认真开展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宣传”的工作要求,帮助公司职工、特别是退休人员更全面地了解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的意义和政策内容。近日,公司人力资源部积极开展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宣传。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政策宣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向每一位在职职工发送宣传资料,面向曲靖东源小区、江南社区的本单位退休职工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并对重点群体进行有针对性地讲解。

宣传、讲解主要围绕门诊共济的三项改革内容,一是建立普通门诊保障机制,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二是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增加医保统筹基金规模,增强参保人患病治疗的支付能力;三是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可以在本人近亲属之间共济使用。

此次政策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实用性,帮助广大职工准确理解把握新规内容,为有效推动《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人力资源部  孙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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