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

党建释疑20210806

来源: 时间:2021年08月06日浏览:

纪检业务知识学习

1.问:什么是从重处分?

答:所谓从重处分是指在《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选择较重的处分种类给予处分。应当注意的是:第一,从重处分,所适用的处分只能在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而不能在规定的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第二,从重处分也不是必须在规定的处分幅度内选择最重的处分种类适用,只要选择的是其中较重的处分种类即可。

2.问:给予违纪党员干部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如本人已从违纪时所在单位调走,应如何处理?

答:凡受审查的党员,在审查期间一般不得调离其原工作单位。如果在决定给党员干部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其本人已从违纪时的单位调走,一般应撤销其现任职务。如因查处其问题对其免职审查的,也可以给予撤销原任职务的处分。如在查处其问题前,原任职务已被免去或落选,又未任命新的职务,即不适用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可考虑给予其他党纪处分,但对其受处分后的职级应同时作出决定。

3.问:如何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

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继往开来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法理常识,加大党章党规党纪宣传力度。

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广泛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宣传教育,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经验,以自觉的斗争实践打开新天地、夺取新胜利。

(摘编自新华网)

4.问:受到党纪处分后,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还能保留吗?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因违犯党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下,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所谓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上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下至基层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终止其代表资格,应当由相应层级的党组织作出。因此,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情况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不能保留。

5.问:如何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治党治国的重要方式?

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治党治国的重要方式。

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落实措施和推进步骤。

党的基层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章党规要求,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

加强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善于运用思想政治工作和体制制度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摘编自新华网)

6.问:如何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治党治国的重要方式?

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治党治国的重要方式。

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落实措施和推进步骤。

党的基层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章党规要求,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

加强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善于运用思想政治工作和体制制度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摘编自新华网)

7.问:推进“能进能出”的关键是什么?

答:(一)提高招聘补员的靶向度和精准性。

(二)强化员工退出的规范化和长效性。

8.问: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要点是什么?

答: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要点是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能上,就是选贤任能,使能者得其位、尽其才;能下,就是新陈代谢,优进劣退,是一种淘汰机制,更是一种活力机制。

9.问: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答:(一)完善以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为核心的管理人员职级体系。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岗位体系,明确各层级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合理使用不同层次人才。不断完善管理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搭建平台。按照集团化管控、专业化管理、集约化运营的要求,科学调整组织结构,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配置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效率。

(二)健全以综合考核评价为基础的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建立管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以综合考核评价为基础,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聘等多种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优秀管理人员。强化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的日常监督管理,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职务升降、薪酬调整紧密挂钩。对于经考核评价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当调整岗位、降职降薪,真正做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三)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合理增加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比例。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要签订聘任和绩效协议,明确聘任期限和业绩目标要求,建立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和引进退出机制,实现选聘市场化、管理契约化、退出制度化。

10.问:“能上能下”的关键是什么?

答:“能上能下”的关键在于“上要有公平,下要有力度”。“上要公平”就是建立健全人才选拔机制,畅通上升通道,量化任职要求,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下要有力度”就是建立竞争上岗、周期聘任、考核退出的用工新机制,依法合规将不称职不履职的员工转入低层级岗位、待岗及退出等。

中共后所煤矿委员会组织部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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