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告
云南省兴云煤矿关于公司制改革资产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0年06月17日浏览: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的规定,以及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兴云煤矿实施公司制改革有关事宜的复函》(云国资改革函〔2019〕184号)的要求,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0427号),2020年6月16日云南省后所煤矿党委会同意。现对云南省兴云煤矿公司制改革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途径:云南省后所煤矿矿区、云南省兴云煤矿矿区公示栏,云南省后所煤矿网站。
二、公示内容:
1、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兴云煤矿实施公司制改革有关事宜的复函(云国资改革函〔2019〕184号)。
2、评估机构选聘方式、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评估机构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北京中天华评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评估资质,在北京市财政局(2017-0096号)进行备案公告。评估人员具备专业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蔡勇登记编号11020048,资产评估师胡淑敏登记编号11180302。云南省兴云煤矿于2020年3月9日与北京中天华评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业务约定书,对兴云煤矿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为改制工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资产评估报告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云南省兴云煤矿资产负债清查专项审计报告(众环云专字(2020)0461号)。
3、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
评估的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结论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云南省兴云煤矿吸收合并云南省后所煤矿进行整体评估,确定评估结论。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在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充分实现的条件下,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评估结果:云南省兴云煤矿吸收合并云南省后所煤矿总资产账面值为136,126.91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94,090.00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42,036.91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174,814.86万元,增值额为38,687.96万元,增值率为28.42%;总负债评估值为94,090.00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值为80,724.87万元,增值额为38,687.96万元,增值率为92.03%。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动资产 | 1 | 42,212.03 | 42,212.03 | 0.00 | 0.00 |
非流动资产 | 2 | 93,914.88 | 132,602.83 | 38,687.96 | 41.1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 | 37,235.34 | 37,235.34 | 0.00 | 0.00 |
长期应收款 | 4 | 576.11 | 576.11 | 0.00 |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5 | 500.00 | 2,487.75 | 1,987.75 | 397.55 |
固定资产 | 6 | 690.30 | 1,615.18 | 924.88 | 133.98 |
在建工程 | 7 | 0.00 | 0.00 | 0.00 | 0.00 |
无形资产 | 8 | 54,913.12 | 90,688.44 | 35,775.33 | 65.15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9 | 39,025.32 | 34,854.79 | -4,170.53 | -10.69 |
矿业权 | 10 | 15,887.80 | 55,833.65 | 39,945.85 | 251.42 |
资产总计 | 11 | 136,126.91 | 174,814.86 | 38,687.96 | 28.42 |
流动负债 | 12 | 75,369.94 | 75,369.94 | 0.00 | 0.00 |
非流动负债 | 13 | 18,720.06 | 18,720.06 | 0.00 | 0.00 |
负债总计 | 14 | 94,090.00 | 94,090.00 | 0.00 | 0.00 |
净资产 | 15 | 42,036.91 | 80,724.87 | 38,687.96 | 92.03 |
三、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需要查阅相关资料的需要提供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查阅。
四、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有意见和建议的,应该在公示期或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资财部统一收集和处理。
五、公示期
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3日。
六、联系人及电话:
李成坤 13988984009,王 俊13988984010
云南省兴云煤矿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