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中共后所煤矿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核查2008年4月—2015年12月党员补缴党费的紧急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6月08日浏览: 次
后矿组通字[2016]6号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煤化、煤电两级党委的紧急通知,结合后所煤矿党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意见》,从2008年4月起,以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对当期党员应补缴党费进行核查。核查以本单位工资支付明细为依据,严格按党委《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当月收入的核定并准确核查好应补缴党费金额,中层管理干部的年薪补发数,可由人力资源部提供,时间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由于核查跨度期长,给核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并且时间急,望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引起高度重视,抽调本单位组织委员、劳资人员按要求做好核查工作,在核查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中共后所煤矿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