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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开展“三重一大”专项检查
来源: 本站原创时间:2018年07月27日浏览: 次
为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企业管理运行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矿纪委于7月9日至20日,组织纪检监察室、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工会等部室,由矿党委副书记杨昌松带队,对兴云矿井、兴云选煤厂、补木项目部、机厂、物资公司、后勤管理部、销运公司和新兴煤矿等8个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根据《云南省后所煤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企业中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并加强痕迹管理,按要求在专用“三重一大”记录本上做好相关记录。为摸清矿属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兴云矿井、补木项目部等矿属基层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原始记录、召开职工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一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指出,并要求整改。二是对相关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提醒。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昌松指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论对企业还是对个人,都是一项保护性制度。各单位一定要严格遵照制度执行,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推动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樊景)